政策分析
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将联合发布《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》,LED照明迎来重大机遇
发布时间:2015/4/27 【返回】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定于2011年11月4日(周五)上午9:30,在国宏宾馆B103会议室,召开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》的相关内容。中国是白炽灯的生产和消费大国,2010年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.5亿只和10.7亿只。据测算,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%左右。如果把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,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,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,节能减排潜力巨大。逐步淘汰白炽灯,不仅有利于加快推动中国照明电器行业技术进步,促进照明电器行业结构升级优化,而且也将为实现"十二五"节能减排目标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。
中国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拟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公告的形式发布并实施。中国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步骤,包括:第一步骤:2011年10月1日,发布中国淘汰白炽灯政府公告及路线图,并将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设为过渡期。第二步骤:2012年10月1日起,禁止销售和进口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。第三步骤:2014年10月1日起,禁止销售和进口60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;依据能效标准,禁止生产、销售和进口光效低于能效限定值的低效卤钨灯。第四步骤: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,对前期政策进行评估,调整后续政策。第五步骤:2016年10月1日起,禁止销售和进口15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。